政策要求
1.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,并定期进行演练。
2.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应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,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。
3.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,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
演练类型

演练流程

演练收益
1.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;
2.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;
3.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;
4.强化员工对突发事件危害的理解,提高突发只看应急意识。